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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租金引纠纷 真情调解暖人心

2022-07-28来源:本站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紫荆山风电场项目部与王某于2013年10月27日签订了挖掘机租凭合同。合同约定,挖掘机采取月租的形式,每月完成工作累计时间240小时就按基本月租金为24500元,如超过240小时且表现好就按每月29000元计算月租金。2014年1月至7月,因休假、阻工、修机等客观原因,致使王某的挖机每月工作累计时间没有达到240小时的工作量。其中6月份王某的挖机只工作了82个小时。

当2014年8月4日结算租金时,紫荆山风电场项目部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王某72896元,扣除其他费用实际支付给王某挖机租金53900元。而王某不认可项目部的租金结算方式,认为每月没有完成240小时的工作量不是自己的主观原因。强烈要求公司项目部按基本月租24500元为标准计算租金。双方因此意见分歧较大,时而恶言相向,时而冷言讽刺。情急之下,双方大打出手,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案发后第二天,岗东乡司法所刘所长和乡警务室主任立马赶往项目部了解情况。经过长达8小时于情于理于法的劝说,双方都愿意做出让步并达成了如下协议。项目部支付王某1至7月份的挖掘机租金110000元整,分两次付清,8月8日支付90000元,余下20000元于2014年10月30日前全部付清,同时还承担王某医药费860元整。调解结束后,王某握着刘所长的手,激动地流下了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