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7星期五

招标信息

阿勒泰2016年公路项目招标公告

2016-01-11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地区2016年第一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福海县、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福海县、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阿勒泰地区2016年第一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境内,2015年第三合同段(福海县齐乡乌河桥)计划工期预计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184日历天)、2016年第一合同段(布尔津县克孜勒托盖牧道桥和克孜勒托盖吊桥)计划工期预计2016年4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518日历天)、2016年第二合同段(布尔津县S229与S232连接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计划工期预计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184日历天),对各合同段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等进行施工及监理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阿勒泰地区2016年第一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各合同段主要工程量注:各项目详细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2015年第三合同段和2016年第二合同段各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016年第一合同段各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桥梁工程项目要求有类似及以上桥梁施工经验),2016第一合同段监理各投标单位需具备疆内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各施工及监理投标单位均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在有效期内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各合同段施工及监理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投标人可在企业所在地或阿勒泰地区各级检察机关查询),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套及单位介绍信;另外,各合同段施工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所投合同段拟定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套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140号银路大酒店501室)处购买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图纸每套售价¥2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各合同段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1: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勒泰市团结路140号银路大酒店8楼会议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2015年第三合同段各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40000)投标担保(现金)、2016年第一合同段各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壹拾伍万元人民币(¥150000)投标担保(现金)、2016第二合同段各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投标担保(现金),2016年监理第一合同段各投标单位应提交叁万元人民币(¥30000)投标担保(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5.5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解放北路支行银行账号:991903340210101,银行行号:308881029042,单位名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新疆经济报》、《阿勒泰日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地址:项目所在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福海县交通运输局徐俊0906-3688215

  布尔津县交通运输局王县州0906-652128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140号银路大酒店501室联系人:梁兴源联系电话: 18167884580传真:0906-3908922